电子签名的作用与意义_电子签名的作用有哪些
1.POS机电子签名有什么作用一定要签名的吗
2.什么是电子签名,与传统的签名相比,除了在签名手段上有差别,还在哪些方面有差别?
3.传统签名和电子签名的区别是什么啊?
4.电子签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从技术的角度而言,电子签名主要是指通过一种特定的技术方案来赋予当事人一个特定的电子密码,确保该密码能够证明当事人身份的作用,而同时确保发件人发出的资料内容不被篡改的安全保障措施。
电子签名的主要目的是利用技术的手段对数据电文的发件人身份做出确认及保证传送的文件内容没有被篡改,以及解决事后发件人否认已经发送或者是收到资料等问题。因此,验证解密得到的结果与经过计算后的结果必然不同,从而保证了电子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电子认证与电子签名一样都是电子商务中的安全保障机制,是由特定的机构提供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服务。电子认证,是指由特定的第三方机构通过一定的方法对签名及其所做的电子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一种活动。
电子认证主要应用于电子交易的信用安全方面,保障开放性网络环境中交易人的真实与可靠。电子认证是确定某个人的身份信息或者是特定的信息在传输过程中未被修改或者替换。电子认证即可以在当事人相互之间进行,也可以由第三方来做出鉴别。
POS机电子签名有什么作用一定要签名的吗
一、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法律分析:
本条是关于可靠的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规定。
1、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技术手段被运用于电子签名领域。这些技术和手段主要包括计算机口令、眼虹膜网辨别技术以及数字签名技术等。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以何种技术生成的电子签名才是安全可靠的,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电子签名法应当解决的问题。从世界各国的规定来看,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用技术特定化方案,即只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二是技术中立方案,即在法律上不规定某种技术方案,而将技术方案的选择留给当事人各方约定;三是折中方案,即一方面规定了安全可靠的电子签名应当具备的条件,另一方面则没有限定用何种技术的电子签名才具有法律效力。纳这一模式的理由在于: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签名技术也会不断地发展。电子签名技术手段的优劣,应由市场和用户作出判断,立法者只需要规定原则性标准;直接对具体技术作出选定,风险过大,并可能导致电子商务市场的萎缩。另一方面,目前数字签名的技术已趋于成熟并且被广泛运用于电子签名领域,需要以法律手段加以推行,以利于电子商务市场的成长。
2、本条的规定借鉴了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一些国家电子商务、电子签名立法的有关规定,并与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相联系,确认了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什么是电子签名,与传统的签名相比,除了在签名手段上有差别,还在哪些方面有差别?
一、POS机的电子签名的作用:
可以让支付的过程更加安全,是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的一种有效方式。持卡者只有在触屏显示屏上进行签名,这个签名就会自动上传到系统中,用户就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来打印小票了。
二、一定是要签名的:
刷卡的模式有凭密码,凭签名,凭密码加签名这三种,如果你选择的是凭签名的话,你可以刷卡过后说不是自己签的,那商户拿不到钱。如果是凭密码或者拼密码加签名的话,那商户肯定能拿到钱。
后面的签名是为了在你签单时核对签名用的。除非发生差错,要不然银行不会关注这个东西。签完不成功(交易失败),会因为很多情况引起。应该会有返回码,知道那个数字(或字母)就知道原因。
三、注意事项:
签购单与纸存根是两样东西。作为商家,为对银行收款清淅,须签两单。作为客户,最重要的是看清的金额是否与购物额相符。
如果刷两次卡,(除非机没有联接银行终端),一般会是两次收费,签名时一定要注要。关注银行,发现重复收费,及时向商家要求退款。
没有在存根上签名,签购单也没有签名的话,可以不承认这笔消费。签购单只是一个消费作实,无须到商家补签的。
传统签名和电子签名的区别是什么啊?
电子签名是什么?
1)?传统签名:传统商务活动中,为保证交易的安全与真实,一份书面合同或公文要由当事人或其负责人签字、盖章,以便让交易双方识别是谁签的合同,保证签字或盖章的人认可合同的内容,在法律上才能承认这份合同是有效的;
2)?互联网中的电子签名:而在互联网虚拟世界中,合同或文件是以电子文件的形式表现和传递的。在电子文件上,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是无法进行的,这就必须依靠技术手段来替代,能够在电子文件中识别双方交易人的真实身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性以及不可抵懒性,这种电子技术手段称之为电子签名;
3)?法律规定的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对电子签名的定义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实现电子签名的技术手段有很多种,常见的电子签名形式有:手写签名或印章的数字化图像、用生物识别数据(如虹膜、指纹)、基于公钥密码技术的数字签名等。
电子签名和传统签名有什么不同?
电子签名和传统签名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确定签字人身份,由签字人留下唯一身份标识对签署文件表示同意,只是两者的形式不同:
电子签名是用数字证书对电子文件做签署,传统签名是人工对纸质文件签署。狭义的电子签名即数字签名,包含签名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具有防抵赖、防篡改的特性;
而传统手写签名需要进行笔记鉴定等手段来起到“防身份抵赖”作用,传统手写签名在“防原文篡改”比较难举证。
电子签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区别是电子签名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表述。而传统签名的概念有统一的表述,
电子签名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表述,典型的有: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电子签字示范法及其指南》:电子签名是指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或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联系的数据,它可用于鉴别与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字人和表明此人认可数据电文所含信息。
目前有学者将电子签名划分为广义,狭义,和折衷(强化)三类:所谓广义的电子签名,是指包括各种电子手段在内的电子签名。这一概念着重阐明了电子签名的目的与作用,而对电子签名所运用的技术方式几乎没有规定,凡是具有一定鉴别作用的,数据电讯中附加的,或与之有逻辑上联系的电子形式的数据,都可成为电子签名的方式。
今年,电子签名继政策红利后,迎来发展元年,各类“线上办公、线上政务、线上教育、线上销售”已成常态,作为“线上”化核心环节的电子签名,正在从机关、国企单位向地产、互联网教育、医疗、金融、高校等各个行业普及应用。
电子签名的法律有效性也成为组织迫切想要了解的核心问题。下面,将从基本法律、政策、普及应用情况以及法院判例等多个方面,帮助大家全方位解读电子签名法律有效性:
一、电子签名的法律及政策依据在国家的积极推广下,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纷纷响应号召,出台政策、部署实施、号召应用,为电子签名普及注入了有效的政策动力。
1、法律层面
1999年至今,国家逐步完善电子签名应用领域法律文件,《合同法》、《电子签名法》、《密码法》的相继出台,为电子签名普及应用奠定法律基础。
(信息整理自官方公布内容)
2、法规及政策层面
1)各级国家机关
公安部、工信部、司法部、教育部、住建部、最高法院、发改委、银监会、证监会、税务局、人社局、教育部、统计局、海事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0多个国家机关纷纷出台政策推广应用电子签名。
2)各级地方
北京、上海、广州、浙江、江苏、江西、安徽、山东、重庆、福建等多地纷纷制定电子签名应用政策,将电子签名落实到具体政务中去。
3)各类新闻
2017年至今,电子签名多次在各类大型会议现场被国家机关点名推广。
(信息整理自网络公布内容)
3、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年修订)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可靠的电子签名需符合的条件:
①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②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③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④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结合上述规定,合法有效的电子签署行为应该符合“真实身份、真实意愿、防篡改”要求。
除此以外,各地出台的有关电子印章的规定中对电子印章本身的规范性做了进一步要求,主要包括电子公章图形化特征需与实物印章保持一致,电子职务章及电子私章印需与真实姓名完全一致。
二、电子签名的申请和使用1、电子签名申请条件
在电子签名申请和使用过程中,除非按照地区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申请要求,在指定机构(如北京、江苏地区)或网络申请通道(如上海地区)申请外,各大组织可以通过可靠的电子签名平台申请电子印章、电子签名。
结合当前司法实践案例,建议最好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因为,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具有认证能力,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在审判过程中对文件真实性的判断具有积极作用。
但是,在认证时,申请人还应该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资质进行核实。据工信部公示信息,目前全国共有48家具备电子认证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各大组织可以通过任意一家完成“身份认证”。
目前,契约锁已经联合多家CA 数字认证中心,为企业及个人用户提供实名认证服务,通过颁发不可篡改的数字证书确保网上签署身份合法、有效,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2、电子签名使用范围
目前,除了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不适用以外,其余业务普遍适用电子签名。
随着国家各级的积极推广应用,电子签名已经逐渐从机关向地产、金融、医疗、教育、汽车、生产制造、批发、食品、高校、互联网机构等各个行业全面覆盖。
3、电子签名风险防控
基于以上应用情况分析,各类组织在使用电子签名时:必须确定该业务类型是否属于不得使用电子签名的情形。
如果确定属于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的范围,还应该与相对签署方协商是否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契约锁提示:建议交易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可以使用电子签名。
因为,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律、政策未明确约定不得使用的情景下,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不与相对方提前取得明确约定可能因为对方拒绝使用而影响签署进度。
三、法院判例分析所以,在审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符合《电子签名法》、《合同法》要求情况下,经可靠电子签名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是可以得到司法机关认可的。纠纷中,有效的电子合同可以作为双方业务往来的重要司法证据,不得抵赖。
(内容来源于真实判例)
小结:综上所述,当前无论从政策环境还是法院认可度来看,电子签名都已经具备了普及趋势,但是,合法、正确的申请是安全使用电子签名的前提。
未来,契约锁在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一体化电子签署服务的过程中,将持续做好严谨、规范的身份认证,确保签署过程有效;同时,在纠纷中,随时为客户提供即时出证服务,全方位保障签署安全,确保每次签署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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