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句子的读法有哪些_英语句子的读法
1.英语句子语法问题
2.its fleece is white as snow怎么读
3.我的名子叫丽莎这个英语句子怎么读
本次讨论句子层次的发音问题。这里涉及到的技巧主要包括重音、连读、爆破、弱化、意群停顿等内容,由于纯是技巧性的东西,就比较好掌握些,要比上一层简单。受我个人的发音倾向左右,我觉得所讲的技巧性东西更适合于美式英语而非英式英语。 首先,我们来讲意群停顿的问题。我们说话不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向外蹦的,而是按语言单位一组一组地说出来的。“夹…手了!”听过这个笑话吧,你看,“夹手”属一个语言单位,分开来说是大喘气,人家不夹你的手夹谁的呀!英语当然也不例外,主、宾、定、状等语言单位内部(包括动词短语等)最好不要分开来读,而语言单位与语言单位之间则可以停顿,如:Most of us| like to eat potatoes|.But most people| do not know | what part of the potato | is best for food. 刚开始时你可以慢些来练习,该停顿的地方就停顿。等顺手了之后,你再把停顿的间隙拉长,如Most of us like to eat potatoes|. But most people do not know | what part of the potato is best for food. 其次,我们来讲重音的问题。前文说过,单词是有重音的。而由数个单词构成的一个句子当然也就有句子的重音。什么是重音呢,重音就是发得比其它音节明显要重的音呗,那为什么它要比别的音重呢?因为说这句话的人想强调这个音呗,呵呵,这样思考就对了。我们来看这句话“This was a red car yesterday.” 试问这句话的重音在哪里?THIS was a red car yesterday(就这台,昨个儿还是红的呢).This WAS a red car yesterday(这台车昨个儿确实是红的嘛).This was a RED car yesterday(昨天这车红的呀).This was a red CAR yesterday(咋整地,昨天这红家伙是车呀).This was a red car YESTERDAY(就昨个儿,这车还红的呢). 呵呵,都有可能啊!语言学书上说,人说的话里包含有新信息(他想说的而别人还不知道的)和旧新息(他说过的而别人已知道的)之分,从这个角度讲,句子的重音通常是落在新信息上。那么好了,我把重音的问题基本交待清楚了,我们接下来讲连读、爆破与弱化,合起来讲。 既然句子的重音我们找到了,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思考,一句话是不是可以看成是一个大单词呢? 好,我们还是以上句话为例来理解一下。This was a red CAR yesterday [δisw09z09red’ka:rjest09di]。我们的结论出来了,读一句话时把它看成是一个单词,重音位要读得清楚、缓慢,非重音位要读得含糊、快捷。换句话说,我们是把一个句子切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重音,一部分是非重音。我们要把非重音部分快速地连接在一起,这样才能突出重音的部分,意思传达的才清楚。在美语里这种理解被称为是语言的连锁现象,就象一条铁链一样,你随便抓起某一个铁环,其它的铁环就都会向一个方向靠拢。 重音位好发了(只要读的清楚,慢一些就可以了),问题是怎么来实现非重读音的连锁呢?方法不外乎三种口语基本技能,即连读、爆破与弱化。英语学习者们一般都比较了解这三种(或者说前两种)基本技能。简单些说,连读是指第一个单词的尾音为辅音,而第二个单词的首音是元音,这就符合了音标中的元辅音构成音节的规律,所以便产生了连读,如stand up。然而有许多英语学习者由于没有养成按发音记单词的习惯,容易受词形的蒙骗,注意不到一些潜在的连读,如one of them便是一个典型。再有一种典型的潜在性连读更容易受到忽略,从而导致了听音上面的困难,如tell him, tell her. 由于[h]是发得很弱的一个辅音,所以人们发它时,常常就略过去了,那自然就产生了tellim与teller这样的连读现象。既然我们从连读问题已然过渡到了语音的弱化问题,那么我们现在就开始审视一下弱化的现象。谈到弱化,我突然间想起了一件觉得很有意思的事儿,不妨说来分享。一位老师问另一位老师“这个us [09s]在这里为什么这么用呢?”,这时在同一教研室的老师轰然大笑,说“这位新来的老师真是有意思,[Λs]居然读作[09s]。”这位老师很不服气,暗地里去查词典,发现两种读法都对,就变得很生气。你怎么看这个问题呢?我先说说我的看法。首先,这位新老师是对的。因为US一词只有出现在词典里或者当我们只谈US这个词时,它才是重读的,其它情况下都被弱化掉了从而成为[09s],因为它没有被强调的必要啊;其次,那些发笑的老师是对的。因为当你现在谈US这个词时,你应当重读啊,为什么要弱化它呀。呵呵,我的看法就是这样。我们现在实际是在谈弱化现象的本质,即为了加快语速,形成连锁,以突出话语的侧重点,让人家知道你的意图何在。希望大家还记得我在上面讲单词的音节时提到的[09]弱化规律,该规律同样也适合与句子中的弱化。我跟我的学生讲,见到AND你就读N就完了[Λnd—09nd—09n—n],BUT也同理,因为人们除了在句首时,哪里还有强调AND这个连词的时候啊。 那么为什么一些单元音通常都会弱化成[09]音呢,我觉得可能是因为[09]音口型小,发起来不用把嘴张得象[Λ]那样大,很容易过渡到其它音上,速度自然就快。基本交待清楚了吧? 哦还有爆破的问题,估计大家都专心地练习过,我就不多讲了,只提一下爆破发生的原因。为什么要爆破?就是因为相关的两个辅音音位太接近了,如Sit down。太接近了的两个音就好象一个音你要连续发两遍,多别扭啊。你听听,si T D own.!我觉得这属于纯粹的低级错误,其根源是对语言连锁现象的不了解。 归根结底,说话要有个重点,为突出这个重点就要通过意群停顿、连读、爆破及弱化等连接手段将非重音部分连成一体以有别于你的那个重点。这样理解符合人们正常说话的规律,且有利于你形成语感,提高语速,稍带着解决了你的听力问题。
英语句子语法问题
之前我们讲过连读,基本原则就是前一个词的词尾音素与后一个词的词头音素连在一起发音。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一些觉得别扭的地方,特别是两个元音连读的情况?
有的理论中,会将元音连读单列出来,称为 增音 现象。因为元音的发音是比较饱满的,嘴型一般比较大,当前面一个单词结尾和后面一个单词开头都是元音的时候,嘴型就比较难以变换,这时候 在两个元音之间加以上一个辅音(也叫半元音) 以这种嘴型的转换,使得发音更加流畅。常见的增音有三种情况,其规则和读法如下:
1. 当前面单词以[?u] ,[au] ,[u] ,[u:] 结尾 、后面单词以元音开头时,在一起连读时要 加上半元音[ w ] 。例如 just do it 、 you are 。
2. 当 前面单词结尾音节为 [ei],[ai],[?i],[i?],[i],[i:] 、后面单词以元音开头时,在一起连读时要 加上半元音 [j] .。例如 say it 、she is 。
3. 当 前面单词是以 -r 或者-re 结尾(通常r/re 不发音) ,后面单词是以元音开头时,在一起 连读时要加上[ r ] 。例如There is a football under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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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连读和增音的 前提是前后两个词在同一个意群中 ,如果不在同一个意群,则要进行停顿,而不是连读。
停顿 是为使表达更加清楚或者换气的需要,人们说话和朗读的时候需要停顿。书面语言的 标点符号 即表示了停顿的位置和长短,逗号分号冒号的停顿比句号问号叹号的停顿短,这个在中文里也是一样的。
在两个标点符号的范围内,该在何处停顿呢?答案是依据意群。一个句子可以 按照意义和语法结构划分 成几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就是一个意群。连读、增音、失爆、同化等朗读技巧都是要在一个意群内才有效,如果虽然相邻却分属不同意群,则执行停顿不进行连读、增音、失爆、同化等。
意群的划分,一般大家都能根据意思和语法理解。其实停顿不想之前我们说过的朗读技巧,有明确的标识;停顿相对灵活,需要根据整句音节长短和节奏进行调整。根据我自己学习中犯过的错误和经验,列出以下几点供参考,也列出了特殊调整的例子供对比:
1. 人称代词做主语+be 动词在句首,这是一个意群,后面需要接停顿 。例如
He is (停顿)my colleague. VS Education (停顿) is the ability to listen…….
2. to do 不定式、ing 形式和-ed 不定分词或者非谓语单独出现,需要在前面加停顿 ;除非分词、不定式可以与前面动词或介词连起来属于同一个语法结构。例如:It is easy (停顿) to acquire pronunciation. VS My sister who studies in Beijing (停顿) wants to be a diplomat. 和You can make friends (停顿) by becoming interested inothers.
3. that/which/where 等从句的关系词、连词,前面需要加停顿,而不是后面 。例如:……,from dust devils and squalls
up to continent-size eddies (停顿) that only satellites can see. VS Scientists discovered that (停顿)this particular variety ofrabbit.
its fleece is white as snow怎么读
192,如果是数字一百九十二,英语读作:one hundred and ninety-two.
如果是号码192,则读作:(Room) One Nine Two
1192 ,如果是数字一千一百九十二,英语读作:one thousand, one hundred and ninety-two.
如果是号码,可以读作:Double One,Nine Two
如果是年号,可读作:eleven ninety-two, 也可以有别的读法。
我的名子叫丽莎这个英语句子怎么读
这句话的正确读法是:its fleece is white as snow。
1.词汇解析
fleece指的是羊毛,white表示白色,snow意为雪。整个短语表达了一只羊毛的颜色白得像雪一样。
2.句子概述
这是一个简单的英语句子,由主语its,谓语is和描述其特征的形容词短语构成。
3.拆分句子结构
其实整个句子可以拆分成两个部分,分别是主语its和描述性短语fleece is white as snow。其中的fleece is white是一个主系表结构(主语+系动词+表语),as snow为一个修饰补语。
4.词语辨析
这句话中用到了一些常见的英语词汇,例如fleece,white,snow等,需要注意在日常口语和书面语中使用这些词汇的场合和语境。
5.句子来源
这句话出自一首儿歌《玛丽有只小绵羊》(Mary Had a Little Lamb),讲述了一个女孩和她的小绵羊之间的故事,是一首幼儿常听的英语歌曲。
6.派生用法
这个句子也可以引申出一些其他的用法。例如,在描述动物外貌时,可以使用“某某颜色+as +另一个物品”的结构,来形容其颜色,如:张飞马的毛是红色的,像火一样(The mane of Zhang Fei's horse is red as fire)。
7.形容词比较级
在英语中,形容词有三种级别:原级、比较级和最高级,也可以用于表达某个事物的程度、大小或质量等。对于这个句子而言,我们可以将其转换为比较级来增强其表达力,如:Its fleece is whiter than snow。
8.翻译细节
正确的翻译并不只是直译,还需要顾及到语境和意义。如果将这句话翻译成中文,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翻译,即“它的羊毛像雪一样白”;二是更自然的表达方式,如“它的毛色雪白无瑕”,表达同样的意思但更加恰当自然。
我的名子叫丽莎。
英文:My name is Lisa.
读法:
英?[mai, mi]?[neim]?[iz]?[lisa]
美?[ma?]?[nem]?[?z]?[lisa]
词汇解析
1、my
英 [ma?] 美 [ma?]?
adj.我的
2、name
英 [ne?m] 美 [nem]?
n.名字;名声;有…名称的;著名的人物
vt.确定;决定;给…取名;说出…的名字
adj.著名的;据以取名
3、is
英?[?z]美?[?z]
v.是(be的第三人称单数一般现在时)
扩展资料
一、词语用法
name作名词的基本意思是“名字,名称”,可以是人的名字,也可以是动物、事物或地方的名称,是可数名词。name还可作“名人”解。
name作“名声,名誉”解时,一般指社会对人或某事物的评价,是单数名词,可与不定冠词a连用。
name可作定语修饰其他名词,意为“有名的,名声卓著的”。
西方人的姓名包括姓和名,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Smith,John是名,Smith是姓。
二、词义辨析:name, title
这两个词均可作“名”解。其区别是:
name一般只用于人、动物或地方,表示一种名称;?
title指书本歌曲戏剧等的名字,或指人的头衔,表示他的职位、职业、阶级、荣誉等。例如:
The title of painting is “A Winter Evening”.这幅画的名称是“一个冬天的傍晚”。
Captain, doctor, professor are titles.船长、医生、教授都是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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