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法全文最新_电子签名法全文最新修订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关于“电子签名法全文最新”的知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1.电子签名法 求求大家了!帮帮忙

2.电子签名有法律效力吗?

3.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

4.电子签名有法律效力吗

5.电子签名有没有法律效力

6.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签名法全文最新_电子签名法全文最新修订

电子签名法 求求大家了!帮帮忙

       —、什么是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法》中明确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而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这部法律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届时消费者可用手写签名、公章的“电子版”、秘密代号、密码或指纹、声音、视网膜结构等安全地在网上“付钱”、“交易”及“转帐”。

       二、《电子签名法》立法的目的。

       《电子签名法》立法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立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增强交易的安全性。

       三、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

       《电子签名法》重点解决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二是规范了电子签名的行为;三是明确了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及认证程序,并给认证机构设置了市场准入条件和行政许可的程序;四是规定了电子签名的安全保障措施;五是明确了认证机构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是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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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解释得不够细致。可有如下补充:

       电子签名是现代认证技术的泛称,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规定,“电子签名”泛指“与电子记录相联的或在逻辑上相联的电子声音、符合或程序,而该电子声音、符合或程序是某人为签署电子记录的目的而签订或采用的”;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中规定,电子签名是包含、附加在某一数据电文内,或逻辑上与某一数据电文相联系的电子形式的数据,它能被用来证实与此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名人的身份,并表明该签名人认可该数据电文所载信息;欧盟的《电子签名指令》规定,“电子签名”泛指“与其他电子记录相连的或在逻辑上相连并以此作为认证方法的电子形式数据。”

       从上述定义来看,凡是能在电子通讯中,起到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对文件内容的认可的电子技术手段,都可被称为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即现代认证技术的一般性概念,它是电子商务安全的重要保障手段。

       总之,所谓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点说,电子签名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的电子形式的签名,并非是书面签名的数字图像化,它类似于手写签名或印章,也可以说它就是电子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据法制日报报道,《电子签名法》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签名法》虽然确认了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文件具有与传统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实施中还有很多问题,如相应的法律衔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运营规范及免责问题、诉讼管辖等等,尚需大量配套规章和司法解释来补充完善,电子签名法的实施仍需要一个过程。

       谁来给电子签名做鉴定

       近日,北京书生公司的赵**来到北京市司法局,想申请成立一家鉴定电子文书的司法鉴定机构。没想到,“电子文书”四个字让司法局的同志犯了难。

       因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书生公司认为电子文书鉴定属于第二类中的文书鉴定,但司法局的同志认为,文书不包含电子文书,只能看将来能否在第四类中体现。

       北京书生公司董事长王东临对此感到意外。他在接受采访时说,《电子签名法》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今后肯定会有对电子签名进行鉴定的需求,因此才有成立这样的司法鉴定机构的想法。如果没有这样的配套机构,会不会影响到电子签名的推广普及?

       哪家法院有管辖权?

       王东临说,随着《电子签名法》的实施,电子合同的签订数量肯定会有所增加,交易纠纷在所难免。如果出现诉讼,应该到哪家法院起诉?应该由交易甲方、乙方还是认证服务机构所在地的法院来裁判?在网上签约,合同签约地如何确定?

       长期从事电子认证业务的天威诚信认证中心执行总裁张昌利说,这要看纠纷产生的原因,如果是证书使用者和认证服务机构之间的纠纷,要按照证书使用者在购买证书时与认证服务机构之间的约定来选择;如果是交易双方之间的纠纷,就需要按照传统的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去处理,与认证服务机构没有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张楚教授说,电子签名法出台的最终文本中没有提到管辖权问题。但值得注意的是,管辖权问题在国际上也还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案,例如在法国诉雅虎拍卖纳粹物品一案中,法国判雅虎败诉,可是美国联邦法院认为网站在美国,只要符合美国的法律就可以,不考虑法国的网民可能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交易,因而不承认法国的判决。

       谁来颁发电子签名

       据了解,电子签名法实施之前,国内已经有了七十多家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及已发出去上百万数字证书,这些认证机构有行业的、区域的,也有完全市场化的;数字证书包括发给企业、个人和发给服务器的。他们都采用自己的技术标准和认证方式,多数彼此互不“认账”。这种“各自为政”的局面给电子商务的畅通设置了很多障碍。

       别说在不同的系统间,就是在银行间,电子签名也不能通行。笔者曾致电多家银行,询问同一客户可否在各银行共用一个数字证书,银行工作人员的回答异口同声:“不可以”,只能采用每家银行自己提供的数字证书。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认证中心。“各自为政”的认证机构的确需要相互融合。电子签名法出台的核心就是提高认证行业的进入门槛。

       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基础处处长洪京一在接受笔者电话采访时说,获批后的机构将统一技术标准,以便搭建共同的第三方认证平台,信息产业部不主张其行业或地区概念。

       5月25日,信息产业部的网站发布了一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公室成立的公告。洪京一处长说,目前递交材料的有2家,他们已经经过了前置审批,也就是拿到了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目前还处在对企业情况的了解之中,并未进入行政许可程序。也就是说,目前还没有一家认证机构获得批准。 作为我国首部信息化法律,《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就意味着电子文档文件和传统的纸质文件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以前国外公司在中国设业务点开展业务,现在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了,他们完全可以通过网络开展电子商务,中国的业务点做一些宣传就可以了,这就为国家税收征管带来了问题。”北京市正皓律师事务所曹现亮律师告诉记者。

       国外电子商务有1.24万亿的交易额,而中国的电子商务却由于法律、安全、信用、支付等问题,进展缓慢。据北京书生公司副总裁韩庆军透露,《电子签名法》出台最主要的一个目的就是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但由于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并没有完善,所以有人质疑《电子签名法》“早产”了。

       “我们国家的税法对电子商务如何征税确实还没有相应的规定。”北京市德克律师事务所于国富律师告诉记者:“是按货物流动来征税,还是按资金流动来征税,还是通过全盘考虑来征税,这都在探讨中。另外,由于税收涉及到管辖地的问题,还需要国际法的规范。发达国家希望是将税款截留在总部,而发展中国家自然希望在本国收取税收,像印度的税法规定倾向不管资金是否在本国内流动,都需要征收税款。”

       “由于法律的不衔接,在税收上很容易产生空隙。”一位地税局人士告诉记者,“在电子商务领域,交易瞬间完成,税收主体身份难以确认,谁该来纳税,谁来交所得税,谁来交流转税,都没有约定,这就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大不便。另外由于我国征收税款是认发票的,而电子商务则很少有索要发票的行为,传统的税法很难应对电子商务产生的挑战了。

电子签名有法律效力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电子签名的定义是“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传统的纸面签字或者盖章的功能,以确认交易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真实性和不可抵赖性”。

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

       有的。

       根据《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地说,电子签名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在电子文档上加载的电子形式的签名,其作用类似于纸质合同上的手写签名或加盖的公章。

       电子签名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能够证明文件的来源,即识别签名人身份;二是表明签名人对文件内容的确认;三是构成签名人对文件内容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的依据,不容事后否认。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第三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数据电文

       第四条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电子签名有法律效力吗

       我国积极进行电子签名的立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被称为“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它的实施,很大程度上消除了网络信用危机,加强了电子商务的安全性,还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我国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

我国的《电子签名法》采用了广义的电子签名概念。该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本条对电子签名的概念作了与联合国电子签名示范法相类似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电子签名的概念包含以下内容:电子签名是以电子形式出现的数据;电子签名是附着于数据电文的。电子签名可以是数据电文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可以是数据电文的附属,与数据电文具有某种逻辑关系、能够使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相联系;电子签名必须能够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与电子签名相联系的数据电文的内容。

根据本条的规定,电子签名具有多种形式,如附着于电子文件的手写签名的数字化图像,包括采用生物笔迹辨别法所形成的图像;向收件人发出证实发送人身份的密码、计算机口令;采用特定生物技术识别工具,如指纹或是眼虹膜透视辨别法等。无论采用什么样技术手段,只要符合本条规定的要件,就是本法所称的电子签名。

二、《电子签名法》对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相关规定

我国的《电子签名法》在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上则采取了折衷式的立法模式:规定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的文书,不得因其采用电子签名而否定其法律效力;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以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成熟技术为基础,推荐一定的安全条件和标准,作为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标准。按照本法的规定,一个电子签名如果符合法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条件,就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我国《合同法》中的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这里的“签字”是指一般意义上的签字,即当事人的亲笔签名,至于电子合同是否必须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才能成立,《合同法》并未规定,从而使电子签名问题成为当事人的内部问题。《合同法》第33条还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因此,对于合同书形式,签字或者盖章是合同成立的法定形式要求,对于信件、数据电文等其他书面形式,《合同法》则未作这种强制性要求(不排除其他法律有这方面的要求),当事人可以约定将签名作为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可见,我国《合同法》对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未作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认定通过函电方式达成的网上仲裁协议的书面性质时,这种书面形式无需以双方当事人签名为条件。在信函中,存在有关当事人的亲笔签名,但在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等电子通讯方式中,由当事人亲笔签名是不现实的,而只能以其他方式确认。以互换或往来函电的方式达成的商事仲裁协议,通常是当事人对自己的具体仲裁意见告知对方,如果双方意见一致,互换或往来的函电本身即构成双方当事人对仲裁的意思表示一致,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共同认可或一方接受另一方的意见。有的学者认为,不论电子签名采用的是何种技术手段,只要在特定情况下能够保证数据电文的生成和传送达到适当和可靠的程度,该电子签名的效力就应当得到法律的认可。我国实施的《电子签名法》也从立法的角度承认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所以,在网上仲裁这一运用电子信息技术而形成的新型仲裁方式中,争议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把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这些电子邮件本身就代表了争议双方对仲裁的意思表示一致。但是,电子邮件有着易被伪造、篡改的缺陷,争议双方的电子签名是增强网络安全的有效手段。

电子签名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电子签名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典规定,以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订立的,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并且能够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此外我国的电子签名法对于电子签名签的合同也有类似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经济成改变了电子签名领域的发展,电子签名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 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 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签名有法律效力。但是该电子签名应当为电子签名人专有的,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才可以。电子签名是指一种以数字技术手段来确定签名人的真实身份的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可靠的电子签名的四个条件

       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该电子签名应当为电子签名人专有的,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才可以。电子签名是一种以数字技术手段来确定签名人的真实身份的签名。传统的签名必须依附于某种有形的介质,而在电子交易过程,文件是通过数据电文的发送、交换、传输、储存来形成的,没有有形介质,这就需要通过一种技术手段来识别交易当事人、保证交易安全,以达到与传统的手写签名相同的功能。

       电子版合同打印出来不算原件。扫描打印出来的合同只能当作复印件,代替不了原件。但是扫描打印出来的合同依然是有效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被法律认可。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法律主观

       什么是可靠的电子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具备的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 (四)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五)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经依法审查,征求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电子认证许可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取得认证资格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互联网上公布其名称、许可证号等信息。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电子合同可以直接储存在计算机或云端,不会占据物理空间,易于分类,调取查阅也比查阅纸质合同便捷。一般的合同并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只要是以缔约双方认可的方式,均可缔结合法有效的合同。所以,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实际上是电子合同作为证据的证明力问题。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电子证据(包括电子签名)与书证同样为证据的一种;而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经过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不因司法鉴定而加强,司法鉴定只是提升了电子证据在法庭或者仲裁庭的认定效率和准确率而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好了,今天关于“电子签名法全文最新”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电子签名法全文最新”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